第十八章 十路遇“斩仙刀”[1/2页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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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冯家庄的客店住了一晚后,孙亦谐和黄东来便匆匆启程,继续往那西南方向赶路。
第二日,他们便由兖州来到了济宁。
济宁这个地方呢,在朙太祖元年的时候还是“府”,兖州当时便隶属于济宁府,但后来太祖封了自己的第十子为鲁王,藩兖州,所以又把兖州升为了府,而济宁降为了州。
反正这俩地儿就是紧挨着彼此,行政上谁套谁都行,这个您翻翻地图就明白咱就不多嚼磨了。
此处还是得说说这个“鲁王”。
您可别误会了,朙太祖亲自封的那个鲁王,跟咱眼下要提的那位还活着鲁王……可不是一个人,这两人差了得有三百来年了。
“鲁”,是封号。
皇帝封藩王,基本都是按照地名来封(大多朝代如此,也有例外,比如宋朝有用祥瑞字命名),封地在山东的就叫鲁王,在四川的就叫蜀王,在辽东的就叫辽王;也有直接用郡县的名字来命名的,比如什么淮南王、陈留王……
这亲王的封号,是可以世袭的,一般由嫡长子继承。
也就是说,鲁王的世子继他的位之后还是叫鲁王,只要这一脉香火一直没断,那“鲁王”就一直存在,只不过叫这个封号的人可能已经换了几十个了。
那么类似“鲁荒王”、“鲁哀王”这样的名字又是怎么回事呢?
那些,都是死人才有的名字,他们名字当中的那个字是“谥号”,谥号是人死了之后别人根据这个人生平的德行或遭遇总结的,什么“文武成光”、“桀纣幽炀”……这些字都是死后才加上去的,活着的时候可没有。
你要是敢管一个活着的王爷叫鲁炀王,那他大概率当场就把你给炀了。
综上所述,咱这个故事里的鲁王,是没有中间那个字儿的,他儿子朱爀就在房外等了几个时辰,终于等来一声啼哭。
产婆把孩子抱出来给他一看,嘿,男孩儿,而且跟他长得还确有几分相似。
朱桤一琢磨:难道真是老天有眼,让我老来(那时候的人寿命短,四十八岁早就称老夫了)得子?
那天,他把孩子交给了奶娘后,便立刻命人将三姨太勒死,悄悄埋了。
这什么逻辑呢?
很简单:他有的是姨太太,杀掉一个,他并不会觉得有多心疼,但反之,若他让这个可能给他戴了绿帽子的女人活着,却会让他继续怀疑、纠结、憋屈……
所以,纵然他无法确认三姨太有没有偷人,他也宁可错杀,不愿错放。
而对孩子呢,他就是另一种标准了……
虽然他同样不能确定孩子是不是他的,但孩子他可以先留着,等那娃长大一些,看到底像不像自己,再做定夺,要尽可能避免错杀。
双标吗?恶毒吗?冷酷吗?
没错,但这就是真实的人性,在特定的时代、特定的环境下,你可能也会有和他一样的逻辑。
长话短说,一晃眼,七年过去。
当年三姨太产下的男婴,即朱爀,一直就被寄养在朱桤的正妻那里,几乎足不出户,也不见生人,王府上下对这个孩子的存在也都缄口不言。
这……就是做好了两手准备:第一手,如果朱爀长大了真得像朱桤,那他就顺理成章地宣布这个是他正妻所生的嫡长子;第二手,如果朱爀长大了跟朱桤一点儿都不像,那就宰了,就当王府里从来没有过这么个人。
朱爀的运气不错,虽然他和朱桤没有半点血缘关系,但他莫名就是长得跟朱桤小时候很像。
朱桤看着朱爀一年年长大,还真像自己,渐渐的也就相信了这真的就是自己的儿子。
到这时,他的内心才对当年的三姨太有了那么一丢丢的歉意,当然……也只是一丢丢罢了。
总而言之,至朱爀七岁那年,朱桤才突然对外正式宣布自己有儿子了,而且已经七岁了,还说是自己的正妻所生。
他也想好了,若朝廷问他为什么生了儿子不报备,他就装糊涂,说自己年纪大了忘了。
但朝廷能不知道他那点儿骚操作么?哪个王府里没有朝廷安插的细作?当人家是白拿工资的呢?
不过,也正因知道这孩子的底细,朝廷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;因为负责监视的人也觉得这孩子长得确实像朱桤,应该就是他的亲生儿子,按照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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